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但劳动者对于年休假天数怎么计算,未休年休假没工资怎样计算都存在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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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则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里的累积工作年限,既包括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包括在进入本单位前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
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是从公历的1月1日计算至12月31日,以整年为单位计算。
2.入职或离职当年的年休假如何计算?
入职或离职当年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必须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入职当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3.举例
甲工作满3年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2009年4月20日进入新单位工作,套上述公式为:(365天-110天)÷365天×10天=6.9天,其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6.9天。其中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的0.9天按规定不享受年休假,其当年度实际享受年休假天数为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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