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职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
劳动法规定,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劳动者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待遇有两个方面的制度:
1.医疗期期限:医疗期是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时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医疗期工资。
2.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是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照何种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制度。
关于上海市医疗期的规定详见:医疗期(病假)怎么计算?
由于医疗期的制度劳动部的规定与上海市的规定差异很大,因此如果上海市以外的朋友建议参考劳动部的具体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计算标准。
二、如果劳动者认为属于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属于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最终由工伤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结论。
在证据上,《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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