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与国家规定、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如何? 张滔转载 2008/03/01 劳动维权 308 次阅读 答: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下一篇: 列入经济补偿金计发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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