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经济补偿金计发的标准是什么? 张滔转载 2008/03/01 劳动维权 268 次阅读 答: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集体合同与国家规定、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如何? 下一篇: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几种?如何确定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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