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不能终止的5条理由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五种,详见:劳动合同终止的5种情形。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的5条理由。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同时又符合下面的5条理由,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就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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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职业病危害的一般以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为准。如果劳动者认为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而用人单位没有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可以直接举报。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这一个理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工伤和构成伤残等级。构成工伤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为准,构成伤残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鉴定报告为准。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判断是否在医疗期内,详见:劳动者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孕期是指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的期间;

产期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的期间,女职工的产假一般为90日;

哺乳期是指婴儿出生到年满一周岁的期间。

详见: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题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法定的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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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11/9/3作者:张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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