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事假未上班 单位也应缴保险

某企业开发部的职工张某准备考研,得到了单位领导的支持,领导批准他离职复习,给了他两个月的假。在张某休假期间,单位没有给他发工资,也没给他缴各种社会保险。
保险机构发现了这个问题,随即要求单位补缴。但单位对此很迷茫,难道员工事假没上班,单位也要给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吗?
法律人士解释说,根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8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费是一种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是否请长假、长假期间是否开工资,工资咋开,这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请长假不开工资,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员工离岗、请长假,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的给劳动者上各种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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