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生今年8月份由单位为其办理了缴费比例为7%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保”),并且领到了医保卡。询问参保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医保卡是否需要设置密码?原综保卡里的钱今后如何使用?
答:根据政策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自参加城保的次月起,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市医保中心按照每月30元的标准向其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中按月计入资金。个人缴费超过30元的,按实计入。
邱先生可以持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院看门急诊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用完为止。如需住院,应至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持医保卡办理入院手续,并持卡结算。邱先生可享受的住院(含急观)医保待遇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累计超过起付标准1500元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超过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自负。城保外来从业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
邱先生若需了解个人帐户详细情况的,可通过拨打医保咨询热线962218查询,也可至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请网站(www.shyb.gov.cn)查询密码后通过网站查询。办理密码设置手续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请,当场办结。密码在申请成功的次日下午3点后生效。
另外,邱先生原先参加综合保险的,其综合保险卡内的帐户余额不转入医保卡内,仍按原途径,在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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