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了16天班
公司只发了48元工资
公司说他工作不负责,老是少东西
劳动部门称员工可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洪先生工作16天,公司却只给发48元工资。看着这张工资条,他哭笑不得,一天竟只有3元钱!为了讨个说法,洪先生几次找公司理论,可一圈下来,他还是没搞明白,钱到底是怎么扣掉的?前天一早,洪先生找到本报讨薪热线,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员工
干了半个月,只拿到48元工资
洪先生曾是镇海某洗涤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从事收发工作。他负责到宁波各宾馆、酒店收毛巾、浴巾、床单被罩等,清点打包,将打包好的物品装上公司货车。洗涤好后,他从货车上取下,移交宾馆并再次清点物品数量。
洪先生去年6月开始上班,试用期一个月后,他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入职以来,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扣工资,工资发得越来越玄乎!”洪先生说,试用期工资1500元,成为正式工后按计件方式算工资,前面两个月能领到两三千元,后来就少得离谱了,9月才发了900元。
到了10月份,他工作了16天后。做不下去就离职了。结果,公司给他发了48元工资。
“辛辛苦苦干了半个月,为啥工资只有48元?”洪先生搞不明白,多次找公司理论,对方给出的答复是扣了“欠数奖”。
公司
只剩48元是因扣了“欠数奖”
这笔48元工资,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该洗涤公司办公室主任吴女士表示,洪先生是按计件形式发放工资的,工资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每月收发几家宾馆或酒店物品的计件钱;二是“欠数奖”;三是通讯、交通和餐饮补贴。
“‘欠数奖’的产生主要是收发物品时,会出现少数现象,比如从宾馆领出来100件,洗涤后送还宾馆只有90件,这10件损失就要公司赔偿。”吴女士说,这部分损失,公司规定,收发工须承担其中的50%.
洪先生上了16天班,为何只有48元工资?吴女士说,这是因为他工作不负责,老是少东西,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按规定,他本人需要承担一半赔偿责任。这部分赔偿款,公司在应发工资里直接扣掉了。
“由于10月16日后,洪先生连续多日旷工。”洪女士说,目前,公司已经给他下发了劳动终止通知单。
争论
让员工承担损失是否合理?
“10月份要是再多丢几件,我岂不是白干活不说,还要往里倒贴钱了?”对于公司的解释,洪先生认为公司规定不合理,“丢件可能出现在很多环节,凭什么都要我们收发工买单?”
对此,吴女士说,公司经营多年,经验表明造成东西丢失的主要原因在收发工身上,因为收发工是直接和宾馆打交道的,他们是统计待洗产品数量的第一关。个别收发工责任心不强,根本没认真数过物品数量,公司这样操作也是为了督促收发工。当然,为保证工人利益,公司总会尽量保证员工领到两三千元工资的。
“我和服务员一人数一遍,收来的物品也是当场打包装车的,整个过程不过十来分钟,那么多人在场,收货环节是没问题的。”洪先生说,待洗涤物品装车后,要经过中途运输、公司车间洗涤、洗涤后再打包运送回宾馆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错。
劳动部门
员工可提起劳动仲裁
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昨日,记者联系了镇海区劳动监察大队。该大队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说,按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真的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确实有权利要求员工承担损失,但每月扣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除非员工离职后,单位才可以要求其偿还应承担的全部损失。
洗涤用品的丢失,责任是否需要洪先生来承担?曹先生说,这个不是单位完全说了算的,只要洪先生对此有争议,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劳动部门对该部分的责任作出依法裁决。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洪先生。他表示,非常感谢金报,他将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将会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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