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派往异地,工资怎定?

唐×方(化名)到甲市劳务派遣公司应聘,约定月工资750元,将他派遣到乙市石油勘探公司工作。而乙市月工资最低标准是860元。唐×方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案件回放】
唐×方(化名)2008年3月到甲市某劳务派遣公司应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750元,将他派遣到远离甲市的某乙市石油勘探公司工作。
唐×方来自山区农村,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一天有三餐饱饭,又能拿到白花花的银子寄回供养父母妻儿,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农村的汉子,别看他憨厚,他的心眼和同乡朋友多着呢!
在工作期间,同乡们七嘴八舌,大家不约而同地谈论起工资。
“什么?你月工资才750元?乙市月工资最低标准是860元呢!不是少了110元吗?”同乡朋友对他说。
唐×方迟疑了:“我是甲市派遣来的,劳务派遣公司对我说了,甲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有750元/月。”
“我们在乙市干活,应该按乙市的规定领钱才对”。大家议论归议论,但谁也拿不准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异地,该按哪个地方的工资最低标准执行。
唐×方试探着,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要求,按乙市最低工资标准给自己发工资。
对唐×方的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不予理会。
于是,唐×方在老乡们的支持下,向甲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结果】
仲裁裁决:劳务派遣公司按照860元/月的标准支付唐×方工资,之前已支付的,要补发工资差额。
【专家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在劳务派遣的具体实践中,一般是由经济较为落后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地区向经济较为发达但劳动力相对短缺的地区进行劳务派遣。也就是说,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会优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劳动者从经济落后地区派往经济发达地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实践中由于劳动者就业环境不容乐观,可能也会存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者被派往经济不发达地区工作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可能高于甚至远远高于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相关标准。此时,如果劳动者享受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也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似乎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实践中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按照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基本精神,这样也应有效。
本案中,用工单位所在的乙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高于唐某的月工资750元。故某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提高唐×方的月工资,补发已发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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