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我从2005年3月来公司上班一到2009年12月,在这期间,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我想现在辞职。但是我不知道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补多少了,谢谢
    【律师解答】
    1、由于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由于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关系无法履行,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这个数额是四个月的工资
    3、最后就是需要支付你的社会保险费用,这个标准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也不少钱
    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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