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久拖不决时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超过六十天还没有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规定是对仲裁处理机构对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直接走诉讼途径。该规定对于劳动者维权有现实的意义。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案件有时会受到种种干扰,甚至出现劳动仲裁机构迟迟不下裁决,当事人无法去法院起诉。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曾遇到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二年多的时间不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该项规定解决了此问题。有了这条规定后,如果仲裁机构超过60天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这就可以保证当事人的维权行为得以继续进行。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