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捂不住员工维权的嘴

上班讲话者,就会被罚戴口罩上班3天!音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近日出台的这一项“体罚”员工的内部规定,在公司里引起轩然大波,一些员工对此敢怒不敢言。
戴口罩,通常情况下是个人卫生的需要或职业的需要。没成想,戴口罩却成为一种处罚措施、让上班讲话者“闭口”的工具。这是一家生产音品的企业,“质量第一”无可厚非。诚如,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的,这样做也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因为公司是生产音品的厂家,如果员工说话难免就会喷出口水,对零件有所伤害。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不说话”,以免影响产品质量,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可以理解并被员工所接受的。但是,如何保障这样的规定有效实施?针对违反者如何进行纠正与处罚?这大有讲究。保障要符合以人为本,纠正行为绝不能违法,处罚措施更不能侵权,这是在法治社会里,企业必须遵循的法则,也是企业合法生产与经营的底线之一。否则,企业就会受到的“干预”和纠正。
“罚戴口罩上班3天”是否涉嫌违法?广东华程事务所华国东律师介绍说,该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相关法律,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权,员工可向法律部门起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企业对这一侵犯人格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赔偿。或许,还有一些员工是“敢怒不敢言”,不敢直接与企业进行交涉,但已通过向媒体投诉的形式进行呼吁,这也是一种维权手段。
“口罩”捂不住员工维权的嘴。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维权意识的增强,企业工会组织的健全,职工主动维权将成为自觉,也将成为推动法治社会进步的力量。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甚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音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罚戴口罩”的处罚规定施行后,员工的“敢怒不敢言”,以及未听到工会组织的声音,我们可以发现,职工的主动维权、自觉维权和工会帮助维权等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员工维权与企业管理其实是现代企业前进的“双轮”。企业的管理制度与员工的维权意识不应该形成一对“矛盾”。相反,由于员工维权意识的增强,更能促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管理技巧的提升。只有尊重员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才有生命力,才会让员工乐于接受并自觉执行,才能实现企业与员工权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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