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外包"后遗症"引发劳动争议

昨天上午,一起涉及38名农民工厨师合法权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在市一中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38名农民工厨师的代表从法官手中接过22万8千余元的补偿款支票后,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2003年起,张某等38名农民工厨师开始在位于八达岭的山水温泉度假村后厨上班。该度假村为方便管理,将餐厅承包给了个人靳某。张某等38名厨师每月从靳某那里领工资,与度假村没有直接关系。2010年,靳某与38名厨师离开度假村后,厨师将度假村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缴社会保险的赔偿金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度假村将后厨承包给没有资质的靳某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靳某明知自己没有资质仍与度假村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存在过错,双方应当对劳动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38名厨师明知靳某无承包后厨资质,仍为其工作本人也存在一定过错。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度假村与靳某连带赔偿38名劳动者经济损失1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38名厨师与度假村不服分别向一中院提出上诉。
经过市一中院法官的解释疏导,10名厨师同意撤诉,28名厨师与被告达成调解。
昨天上午,度假村、靳某、38名农民工厨师代表在一中院握手言和,38名农民工厨师的代表从法官手中接过了22万8千余元补偿款的现金支票。(午报讯 记者 李一然)
记者手记
职工需谨慎参与"后厨承包"
据法官介绍,目前餐饮行业"后厨承包"现象较为普遍。2010年,在一中院审结的65件厨师与酒店、度假村等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中,有25件就因"后厨承包"而引发,占到涉厨师劳动争议案件的38.5%.法官告诉记者,"将后厨整体承包给厨师长的做法已成为通行惯例,可能是符合酒店、宾馆等餐饮服务行业的特点并有利于该行业的发展的。但问题在于大厨作为一个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需要招聘几名甚至几十名厨师来完成整个后厨的工作,他们之间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由大厨按月向厨师们发放工资。而这些个人的工资来源必然是餐饮企业,企业同时也往往会对大厨招录来的厨师们进行一定的管理。这就造成了用工主体不明确,企业又往往通过承包协议来推卸自己的责任,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此时劳动者究竟是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还是与大厨个人构成劳务关系的认定就处在一个相对真空的状态中。"
针对"后厨承包"问题,一中院民六庭庭长张弓指出,现实中存在多种用工形式,依据目前的法规还很难界定清楚。因此对于在后厨承包的餐馆、度假村工资的厨师而言,劳动者一边要遵循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就要格外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备在今后的诉讼中用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