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一半工钱防员工辞职?只有签合同才能维护利益

由于两名员工7月份的创收,还不够她们上个月工资的一半,南宁市天马餐具消毒中心(以下简称天马消毒中心)为防她们走人,就扣下上个月工资的一半。经过协商,员工16日如数领回工钱后,却表示不再回单位上班了。律师表示,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
起因:没有如数全额发放工资
今年5月10日,玉菊花和玉荷莲来到玉洞工业园区建源路天马消毒中心上班,平时主要是负责餐具的包装。她们表示,消毒中心领导当时承诺说,每个月15日按时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如果想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报告。
6月份后,消毒中心进行改革,工资是以计件方式来计算。由于工作时间长,休息不够,玉菊花和玉荷莲便以难以适应为由,向消毒中心领导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得到的答复是,要按单位规定的程序来办理。
7月份后,玉荷莲和玉菊花相继以书面形式向消毒中心各请了几天的假,都得到批准。但7月15日发6月份的工资时,她俩却被告知要各扣下一半的工钱,总共900余元。原因是她们7月份各人的创收,还不够她们上个月工资的一半,只能先从上个月的工资里扣除一半留下来。
玉荷莲和玉菊花因此拒绝签领工钱,但消毒中心领导协商中表态说,只要再上5天班,扣下的这笔工钱将如数发放。
苦衷:此举只为了挽留员工
由于没能如数领到工钱,玉菊花和玉荷莲16日就没有到单位上班。该中心负责人石女士表示,员工如果正常上班的话,每个月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之后,就等于员工还有半个月的工资留在单位的账上。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石女士说单位也有苦衷。花费精力招聘员工进厂后,还要投入财力物力进行培训学习。可有些员工学到技术后做不了多久,就找其他理由走人。如果不扣下员工一半的工钱,他们可能就要走人,单位就无法正常运转。
另外,虽然玉菊花和玉荷莲已递交辞职申请,可根据消毒中心规定,工作没满3个月,是不允许辞职的。但玉菊花和玉荷莲表示,在职期间,她们根本没有见过这个规定,而且也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因为她们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经过协商,玉菊花和玉荷莲当天表示不再回单位上班了,并自行决定放弃索要7月份的工资后,在工资本上签字,并从石女士手中如数领回了6月份的工钱。
提醒:签合同才能维护利益
发放工钱后,石女士说,这两名员工走了,单位又要花钱费精力重新招人。
对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事,石女士对此也不忌讳。她说,由于员工的流动性太大了,单位就决定,只有员工做够6个月以上,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认为,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想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旦途中有哪一方违约,对方就好凭书面合同来追究责任。
对此律师的说法,石女士也表示,单位下一步可能就得要完善合同制度,并根据合同来办事,这样才能维护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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