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假签名女员工“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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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长建药业有限公司惠州办事处销售员夏良凤,在哺乳期间被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当庭指证用人单位伪造其签名制作辞职书(详见南都惠州读本5月31日相关报道)。南都记者昨日获悉,经广东西湖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用人单位递交给惠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当证据使用的辞职书,上面的落款签名确是伪造的。
据悉,今年6月10日,惠州市惠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委托广东西湖司法鉴定所,对海南长建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2011年3月27日《辞职书》上签名“夏良凤”字迹的真伪进行笔迹鉴定。
夏良凤昨日告诉记者,笔迹鉴定结果出来后,海南长建药业有限公司曾找她协商调解,提出可以给予其1.2万元的经济补偿了结此案,她没有接受,决定等惠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劳动仲裁书。
律师说法:

广东人为律师所律师赖雨泉针对此案认为,经鉴定辞职书上员工签名为假,意即用人单位伪造了辞职书,其目的是将员工辞退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赖雨泉还建议,夏良凤可在仲裁及之后的诉讼请求中增加鉴定费用,并到公安机关报案看看能否以伪造证据罪追究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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