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刚刚接手了一个公司,所有的手续已经变更了。原来老板在的时候和一个员工有劳动纠纷,现在那个员工提出了劳动仲裁。仲裁书上公司法人写的还是原来那个老板的。
今天劳动局的人来找我,让我签收他们送过来的文件,我拒签了。请问各位原老板的纠纷和现在的公司还有联系吗?
【律师解答】
原则上应该你来承担,因为所有的移交手续都已办好,不过如果从法律上讲,一般法院会从移交时双方的过错来认定是谁的责任,到底是原来老板隐瞒还是你的过错较大,比如是疏忽或者什么 又不是公司破产,为什么不可以?
针对的是单位,不是个人。所以只要单位还在就行,跟谁当领导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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