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开业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贴息:
1、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或贷款虽发生逾期,但借款人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代位清偿之前还清贷款本息;
2、贷款期内借款人所办劳动(经济)组织按规定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且保持就业岗位稳定。具体为:
(1)就业岗位稳定情况是指贷款期内借款人所办劳动(经济)组织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为协保人员办理用工登记并连续在岗的情况;
(2)就业岗位稳定期的计算方式为: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10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算;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20个月及以上的,按两年计算;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30个月及以上的,按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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