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2004年1月1日起本市有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等事项,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1年7月1日起,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做部分调整。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