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职介机构的特点是什么? 张滔转载 2008/03/02 劳动维权 192 次阅读 答: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实行免费服务,具有统一标志和名称,其主要职能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参加培训见习的对象有哪些? 下一篇: 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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