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是多少? 张滔转载 2008/03/05 劳动维权 297 次阅读 答:从2011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后,参保人员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如何计算? 下一篇: 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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