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公益性)劳动组织缴纳城保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张滔转载 2008/03/05 劳动维权 359 次阅读 答:2011年4月1日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公益性和经营型劳动组织)可按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为48%,其中,养老保险费为30%、医疗保险费为14%、失业保险费为2.7%、生育保险费为0.8%、工伤保险费为0.5%。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下一篇: 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实施范围对象是哪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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