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 张滔转载 2008/03/09 劳动维权 337 次阅读 当年4月1日零点至第二年3月31日24点 。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城保、个保、镇保参保人员由在职转为退休,何时起享受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医保待遇? 下一篇: 本市镇保参保人员因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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