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张滔转载 2008/03/08 劳动维权 260 次阅读 答:2011年7月起,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城保、镇保缴费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如何确定? 下一篇: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