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城保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城保的基数,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
个体工商户业主缴纳城保的比例为48%,其中,养老保险费为30%、医疗保险费为14%、失业保险费为2.7%、生育保险费为0.8%、工伤保险费为0.5%;帮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11%,其中,养老保险费为8%、医疗保险费为2%、失业保险费为1%、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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