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招退工管理办法的范围是什么? 张滔转载 2008/03/02 劳动维权 307 次阅读 答:招退工管理办法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和劳动者建立或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用人单位违法集体合同的怎么办? 下一篇: 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多少日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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