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其配偶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张滔转载 2008/03/04 劳动维权 262 次阅读 答:女职工为晚育的,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遇法定休假日需顺延。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职工的子女初中毕业后,原家属劳保能否继续享受? 下一篇: 职工生育的第二胎能否享受家属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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