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持有《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劳动手册》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已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凭《劳动手册》继续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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