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减负的起减标准和减负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行综合减负,具体如下:

2009医保年度

职退

上一年度年收入

起减标准

减负比例

在职

职工

最低生活标准,限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劳协保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以上

90%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

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

之间

实际年收入25%以上

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年平均工资1.5

倍以下

实际年收入30%以上

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

实际年收入40%以上

退休

人员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最低工资标准80%25%以上

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

之间

年养老金25%以上

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

年养老金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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