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假及其待遇规定是什么? 张滔转载 2008/03/04 劳动维权 326 次阅读 答: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计发。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职工生育的第二胎能否享受家属劳保? 下一篇: 职工退休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能否享受家属劳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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