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少儿如何领取卡册及医药费报销

      问:赵先生的女儿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以前从未参保,今年3月份第一次在学校办理了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询问何时可以领取医保卡册?女儿前几天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居保政策规定,本市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参加2011年度居保由学校统一集中代办,集中办理单位在3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并通过市、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的人员,属于新登记参保的,自4月1日零点起可持卡就医。
    2011年度新参保人员没有社保卡(学籍卡)的,可在2011年4月26日后,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或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医保卡,凭社保卡(学籍卡)或医保卡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或区县医保中心申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赵先生的女儿参保后,其在建立账户之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受理代办)申请审核报销。
    2011年度居保少儿门急诊待遇为:门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由医保支付65%,在二级医疗机构由医保支付55%,在三级医疗机构由医保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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