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不开会便罚工资200 农民工维权任重道远

一直以来,维权都是农民工就职的盲点,面对老板的无理要求,他们要么因为缺乏维权意识而干吃亏,要么因为担心生计问题而忍气吞声。农民工小强就因为不满老板的无理要求,奋起反抗而被辞退了。

“晚上十点钟,已经下班了,老板突然说全部人回公司开会,不按时开会就要扣工资200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次我就偏不去,结果真的就被炒了。”小强愤愤地说。

小强来自河北,去年到广州后就一直在一家快递公司当快递员。工作待遇不错,就是老板总是三天两头找借口扣他们工资。“我们晚上七点就可以下班了,有时忙一点就帮忙到八九点,没算加班费我们也忍了,可是累了一整天回到宿舍他竟然还通知要回公司开会,不去的话就要扣工资200元,虽然宿舍离公司不远,但是下班后还要求开会实在过分。”

小强说,公司规定开会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如果是正常开会那也就算了,每次开会都要等到下班才开,占用我们下班时间。因为怕被扣钱,我们每次都是敢怒不敢言,就这么忍过去了。这次竟然晚上十点钟了都要我们开会,我那时正跟朋友聚会,实在不想去,所以在电话里头跟老板理论起来,老板觉得理亏,挂了我的电话,结果我隔天就被炒了。”

阿强觉得自己很委屈,一直以来,工作上稍微有点差错就会被扣工资,他们个人至少要被扣掉300元工资。在他看来,替别人打工总得受气,他们农民工似乎习以为常了,如果跟老板和不来就另外换一份工作,反正换工作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阿强的遭遇在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例子中只是冰山一角,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及途径,许多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八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阿强完全有权利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以争取应得的权益,只是维权路上少了法律常识作保障,阿强显得有点底气不足,感叹维权路上任重道远。( 广东新闻网 郑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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