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郑州上班的韩冰(化名)称,辞职时工资遭公司非法克扣,干23天活,却只拿到了相当于4天半的工资。此外,公司还有员工辞职时要向公司倒交60元。
投诉
干23天活,只拿到4天半工资
据韩冰讲,今年11月5日,他到郑州凡德宝商贸有限公司工作,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规定员工无任务量,无休息日,每月可调休3天,底薪1100元(含200元补助)。
韩冰提供的签有公司老总“程××”字样的请假条显示,11月他请假3天。
韩冰说,12月17日经部门经理批准他调休一天,23日他提出辞职,程某不愿意。
“次日,老总说17日的调休无效,算旷工,扣3天工资。11月的请假条也无效,算旷工3天,再扣9天工资。而且辞职的话没有补助,工资减半。”韩冰说,这样算来,他只有135元,相当于4天半的工资。
“12月我实际上班23天,工资应该是843元,被公司克扣608元。”韩冰说。
韩冰的同事郑先生说,他和韩冰遭遇差不多,因迟到和出差未交出差报告被罚150元,干了20多天,他倒欠公司60元。
老板
扣钱是想留住人,我也很不忍心
11月已经批复的请假条和经部门经理同意的正常调休,为何算做旷工?
河南商报记者拨通程某电话。在电话中,程某说,公司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而韩冰三天两头旷工,他可以提供公司员工手机号供记者对证,但现在联系不到员工。对于12月韩冰具体哪些天旷工,程某说:“你去问他,他最清楚。”
但随后程某承认扣工资的3天确实是请假的3天,但请假条是他补签的,补签是因韩冰表现比较好。“说句实话,年底招不来人,真不想让他走。扣钱是想留住人,我也很不忍心。”
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健表示,公司规定无休息日,调休不发工资,无理克扣工资,辞职不发补助、工资减半都已违反《劳动合同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但当公司工作条件恶劣,有侵权行为时,员工可即时辞职。此时,公司克扣工资涉嫌违法。”高健说。
劳动部门
辞职易引发纠纷,维权要注意搜集证据
昨天中午,韩冰到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咨询。“本想追回被公司克扣的工资,但看处理过程很麻烦,想想还是放弃吧。”韩冰说。对此,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处理劳动维权投诉需调查、取证,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程序。年底是辞职高峰期,发生劳动纠纷时,要注意搜集证据。“比较关键的是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表等。另外要合理维权,尽早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有行政执法权,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河南商报 记者 段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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