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完成任务单位可不发工资吗?

不久前,我在一家公司找了一份推销员的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试用员工”协议,约定我的试用期为3个月,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基本工资为1000元,奖金在完成公司所分配任务的情况下按销售量提成;如未完成销售任务,公司有权给予处罚或者不发试用期基本工资。

后来,由于我没有经验,在试用期内没有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就拒绝给我发工资。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公司可以不给我发奖金,但是,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发的,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请问,公司应该发工资给我吗?读者:小李

小李:你与公司签订的协议虽然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由于该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协议条款违反了劳动法的强行性规定,即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故该条款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你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克扣你的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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