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宋先生自2000年开始到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聘请宋先生出任公司销售总经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致函公司另一董事,提出了宋先生在公司的利润提成方案,如宋先生能打开市场,使公司扭亏为盈,则可取得公司利润的10%作为提成奖,宋先生对此表示同意并在信函上签名确认。但该公司当年取得盈利后,并未支付宋先生相应的提成款,并且通知宋先生免除销售总经理职务。为此,宋先生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在此之间的利润提成款、经济补偿金等。
〔精彩分析〕
提成这种分配方式多用于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的分配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百分之百年薪制。即销售人员的全部收入,无论销售量大小,事先均已固定。企业根据销售人员本年度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各项因素,确定下一年度薪金增减幅度。除了以技术服务为主的销售人员(如销售工程师)外,很少有企业采用百分之百年薪制。
2.高底薪+奖金制度。一般外企均采用此种分配制度,销售代表一般底薪较高,奖金一般占总收入的20%~40%。评定奖金的标准,除了销售指标的达成率外,还有多项评定标准。
3.百分之百提成制。即销售人员的收入完全来自于销售额的提成。这种提成制目前在国内的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广为盛行,俗称“销售包干制”,企业只管理生产而不管理销售人员。采用百分之百提成制,提成比例一般为回款额的8%~10%左右,而且所有的差旅费、交际费、促销费都在此提成款之中。
4.底薪+提成制。多数中国企业采用此种分配制度。一般每月的底薪较低,提成比例根据销售额大小从1%~10%不等。另外,也有企业根据销售指标的达成比率提取,提成收入(即风险收入)占总收入的60%~80%。
求职者在从事某一行业之时,与公司协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协商好提成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样即使公司不按规定支付提成,职员也可以从容应对。
〔法律武器〕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专家建议〕
一定要保存好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等,没有合同的一要保存工资条、出勤表、安全证等,这些都有可能作为证明劳动关系曾经存在的有效证据。一旦发生提成争议问题,劳动者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据前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山东工人报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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