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支持宋秋爱等7位农民工讨薪案最终以6人接受调解结案(有1人另案处理),农民工们将实实在在获得厂方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这是广州市检察机关首例支持农民工起诉厂方欠薪的案件。
本案原告宋秋爱等人都是制衣厂的工人,今年春节后返回工厂忽然被口头通知不用来上班了,厂方还让他们带齐私人物品立即离开厂区。当时,厂方没有支付拖欠一个多月工资,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宋秋爱等无奈之下提请劳动仲裁,但仲裁机关逾期未作裁决。在街镇司法所,他们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能,遂于今年5月24日向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仔细审查案件后,决定立案支持起诉,并于7月5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如此做法的依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其中的“机关”当然包括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司法救济的有效途径。
花都区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为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我们都主张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类案件。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我们会尽力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充分地予以满足。对于劳动者的不合法诉求,我们也会做好说服和息诉工作。”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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