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设陷 女大学生工作三月险些”零月薪”

2010年6月27日,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帮22岁的女大学生小刘忙追回了3600元工资。因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而只签就业协议,小刘工作三个月竟险些被“零月薪”。

近日,各种针对大学生的招聘会应接不暇,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大学生在找到好工作的时候却犯了难,原因是他们不懂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在经验和掌握专业知识程度等方面的不对称性,从而使他们明显处于劣势。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内容斟酌清楚仔细推敲,看清楚了再签。

就业协议设陷,3600元工资被套

22岁的女大学生小刘来到五一广场某写字楼内一家公司,讨要3600元工资,因该公司不肯出钱,小刘气得当场痛哭。

小刘年初应聘到该公司上班,因为还没有正式毕业,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中写到,小刘每月报酬1200元,工作3个月后可使用该公司商标品牌一年。在签字之前,小刘担心:“如果将来自己不开店,是不是就不退工资?”为此,双方在协议的补充条款里写下“如工作3个月后不使用公司商标品牌,可退出加盟机构。”

今年6月,小刘因为找不到店面,多次到该公司要工资,公司声称“退出机构不等于退钱。”双方在工资的支付上存在严重分歧。

劳动合同违规,求职者有权要求改正

昨天,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很快就帮忙小刘要追回了3600元工资。“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但是当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劳动合同为标准。”

执法人员表示,近期除了自主创业存在各类协议问题外,很多应届大学毕业生即将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在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主管部门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细节。

首先,签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另外,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如果知道用人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求职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的。

提醒

签合同时请看清细节

少数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还有一种“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此外,如果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最好也不要签。(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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