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假及其待遇规定 张滔转载 2012/02/12 工资福利 445 次阅读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计发。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宫外孕休假问题 下一篇: 女职工产前假及其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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