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每天工作12小时 成廉价劳动力

从晚上7时到次日清晨7时,每天工作12小时,活多时,甚至还要加班至上午8时多———这是普通人都难以承受的工作,但是,广州铁路某职业学校电器工程系二年级学生薛珍珍(化名),最近两个星期就是这样度过的。因为胃炎,珍珍无法忍受夜间长时间加班,但是她又不敢轻易离开工厂,因为担心实习成绩不过关,影响毕业。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作为学生来到工厂实习,就变成了无休止的加班和两班倒?

和珍珍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起到这个工厂实习的另外20个学生。在这个大型电子工厂里,来联系实习的学校也绝不止一个。

实习学生每天做工十二小时

珍珍今年20岁,电器工程系大二学生,下午4时见到羊城晚报记者时,她刚刚起床,满脸疲惫。今年暑假,学校安排她们班的同学到惠州一家电子工厂顶岗实习。从6月15日入厂到8月20日,实习期满后她将获得一张实习证明,这张证明是她正常毕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不过,在这家电子工厂里的实习和珍珍想象中的学技术完全不一样:“一天必须工作12个小时,分早班晚班,两个星期轮换一次。每隔两个小时左右,会有10分钟或20多分钟的休息时间。每天凌晨2时50分至4时40分是晚班中最累的一段时间,之后可以休息25分钟左右,然后再从5时05分工作到清晨7时,不过忙起来时,有时8点多才能结束工作。”

珍珍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测激光头,然后焊接一下。她说,另外3个女同学在相邻的生产线上,工作就是贴集成电路片或者折一下激光头软片,干来干去都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最多的时候她的一位同学一天要拆2万多个激光头软片。“我们每天就重复做这样简单的动作,不知道实习可以学到什么”?

换夜班后的第一天,珍珍因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被体罚了:她在上班时间打了一下瞌睡,结果被生产线长罚站了40分钟。

“工作任务太重了,我昨天休息时间都没怎么停下来,才做了640个,没达到要求。”珍珍懊恼对记者说,她的任务是720个。她从6月15日进厂后,任务逐日增加,“后来就怎么都完成不了。”她每天工作12个小时只能做600个左右,算是中等水平。进厂以来,她只有两三天完成任务。

最令珍珍感觉奇怪的是,整个生产线包括工厂中下层管理人员,没有人知道她是来实习的学生。当她对生产线的线长、助理及其他女工说,自己是在校大专生时,没有人相信她。因为工厂给她办理的是W字头的工作证,而不是学生的实习证。“工作牌是以W开头的,而学生牌是以X开头的。”当然,珍珍也能领到“工资”,每小时收入4.2元,加班费每小时6元。

愤怒母亲发现法律难保女儿

轮换到上夜班后,珍珍开始经常胃疼,实在难以忍受的她给家里打回了电话,妈妈徐女士听说了女儿的遭遇后非常气愤。

徐女士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普通人都难以承受连续半个月12个小时的夜班,更何况是在校的学生?”实习前,珍珍的老师在课堂上宣布每天是8小时的计时工作,现在却变成了12小时的计件工作。7月6日,珍珍去了医院检查,她的病历上写着,“十二指肠球炎,慢性浅表性胃炎,伴糜烂”。

徐女士说,她6月29日就向学校反映情况;7月1日,她让珍珍向厂方提出辞工,“但是厂方说不可以,要辞必须到月底”,而且珍珍必须去医院检查,证明自己身体不适合这项工作,经过厂方、学校批准后才能离开。珍珍担心的是,她一旦离开,没有完成实习课程,会影响到毕业。

徐女士还说,当她向珍珍的班主任、实习负责老师、系主任多次反映孩子的情况时,“校方认为自己完全没错,反而对我和孩子进行了长时间的教育,说不能让孩子吃不了苦”。她认为,校方首先应该调查学生严重超时工作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就应该马上同厂方交涉;如果厂方不同意8小时工作制,那就应该中止实习合同。

不过徐女士的这个想法没能实现,她又打算尝试法律途径。不过在查阅资料后,她发现相关法律一片空白,大学生实习不受《劳动法》的保护,而且她根本找不到诉讼主体。

于是,徐女士昨天又来到广州市教育局信访处。信访处负责接待的丁光生表示,这还是近年来接到的第一起学生家长因学生实习而投诉的案例,他们将迅速核实事情,尽快给出答复。(程行欢、马汉青、柳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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