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几年了,一直没有养老保险,而且加班没有加班费”,近日晨报劳动维权热线接到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的部分宿舍管理员的投诉电话,反映该单位用工不规范。
宿管员:工作数年都没缴保险
“我们只是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其他什么也没有了。”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的一位宿舍管理员在电话里面告诉记者,她到该学校工作已经好几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给她们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据介绍,该校近30名宿管员,几乎都存在这种情况。虽然他们当中有的是当地的农民,有的是外地人,可按照政策规定都应该是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却一直不给她们参保。
除了没有养老保险之外,这位宿管员还说,他们的工资也很成问题,他们的工作时间是上一天24小时的班,然后休息一天,一个月的工资时间达到了360个小时,可工资只有960元,也就是刚刚达到了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而这960元的工资也是今年9月1日以后才调整的。“我想问问像我们这样的的人,能够要求单位补缴保险,能够要求学校给我们补发加班工资吗?”,宿管员表示。他们想请晨报记者帮忙维权。
学校:不参保的会有相应补贴
为了核实宿管员反映的情况,当天记者拨通了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办公室的电话,学校相关人员在听说有人反映该校的用工问题之后,便说,他们在招聘员工时,对于保险这一块都是跟员工讲好了,而且他们也是认可的,比如说不想参保的给予相应的补贴等。记者便表示想了解一些具体情况时,这位工作人员说,在电话里面不接受采访,需要去学校当面谈。
上周五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横溪街道陶吴工业园的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而该校负责人事工作的人事处徐处长外出体检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帮忙与她取得了联系。在电话里,记者表示上门来核实一下之前员工投诉的情况,这位徐处长一再要求记者说出投诉人的真实姓名,“你不告诉我是谁,我就不知道她的具体情况,我们的用工都是合法的。”而记者表示,既然用工合法,为何还有很多宿管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呢?“你不说是谁,我也没有必要接受你的采访。”徐处长这样表示。
劳动监察:用工就应依法参保
从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出来以后,记者觉得很纳闷,既不给员工参保、不支付加班费,又说自己的用工很规范,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随后,记者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取得了联系,该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存在用工行为,都应该依法为所招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更何况该学校还只是一般的企业单位,还不能算事业单位。这其中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与员工协商好给予一定的工资补偿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说法,即便有这样的协议也是不合法的,必须予以纠正。另外对于宿管员反映的超时加班情况,该校的工作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合理加班时间,属于违法超时加班,不仅需要及时支付给员工加班工资,而且如情况属实,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该负责人还让记者与该校的宿管员联系,让他们前去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填写书面举报投诉采访,市劳动监察支队将立案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肯定会为宿管员们讨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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