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妥了跳槽事宜,不料在辞职后却被告知新公司“暂时冻结招聘”。记者从一些招聘机构了解到,近期才市出现了新现象,招聘企业“招而不聘”中途变卦的情况增多,不少企业屡屡招聘又屡屡冻结,表面上招聘职位数量虚多,实际上求职者甚至猎头公司都“吃了药”。对此,劳动法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录用通知后又撤回,虽然双方没有形成实际的劳动合同关系,但用人单位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某大型招聘网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今年有不少企业,因为经营状况等临时暂停招聘计划,过了段时间又启动,又冻结,反复比较多。
有些招聘岗位中途取消,但企业和网站签订的服务合同没有及时解除或者进行调整,导致一些岗位虚有其表。还有些企业,几轮面试后告知说招人计划暂停,造成求职者和企业双方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更有甚者,录用通知书都已经发给求职者了,还取消招聘。
那么,招聘单位最近为何屡屡中途变卦呢?有猎头公司负责人分析说,单位对岗位的需求是按照自身业务项目开展情况和总的经济大环境趋势来决定的。目前国内经济形势出现回暖,但这种向上趋势的基础还不稳固,反映到具体的单位,就是决策过程中变化调整增多。比如说,企业正经历项目前期规划或内外部结构调整,这种时候,人员招聘计划就容易反复。
“很多跨国企业目前的观望心态比较重,既担心启动招聘后再遇到经济困难再裁员,影响企业口碑,但不招聘又怕错过经济复苏的机会。”前程无忧首席人力咨询专家冯丽娟表示,虽然经济危机是逢低吸纳人才的绝佳时期,但今年以来部分跨国企业在招聘上确实经历着招聘计划“松动———冻结———松动”多次反复的新情况。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招聘过程中有些来回反复,或许公司的信誉会受一些影响,但不算违约”,部分企业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如是告诉记者。他们向记者表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和求职者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就此,记者咨询了劳动仲裁部门,对方表示,如果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就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那么,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临时变卦就真的无须负责吗?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的邱婕博士给出了否定的答案。邱婕指出,如果用人单位给了求职者录用通知书,求职者也在通知书上签字承诺入职,这个时候双方虽然还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没有形成实际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是,这一行为受到民法领域当中的《合同法》的约束。邱婕说,在求职者承诺入职后,用人单位再撤销或者更改录用通知内容,就必须承担求职者的“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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