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上班仅1小时摔伤 单位赔偿58万

开工仅1小时,农民工张成(化名)在工地摔成二级伤残。在武汉洪山司法局法援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以和为贵。昨日,通过电话回访,法援律师得知张成后期康复顺利。
去年7月,张成从河南老家来汉打工,受雇到某事业单位维修食堂。开工1小时后,他从3米高的脚手架上坠落,有关部门垫付了9.5万元。经过155天的治疗,张成的性命虽保住了,却留下二级伤残,须终身护理。
面对巨额后续费用,包工头失踪,维修单位拒绝赔偿。张成求助于洪山区司法局,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斌武、董本涛被指派进行法律援助。
两位律师随即反复与发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沟通,并对张成家人多次上门做安抚工作。最后确定由发包单位另行支付58万元赔偿款,近日,赔偿款到位一小时后,双方到洪山法院签订了司法确认书。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