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丰雷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每个月都会评选出3名表现好的员工上台发言,员工们有时比较胆怯,制造部经理张宏毅就在会上说,“不会说,就在台上学狗叫。”南山法院近日一审宣判,涉事外企侵犯员工人格尊严权,须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道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3名员工精神损害抚慰金各5000元。
刘承东、李素国、陶能文3人原为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制造部员工,据介绍,公司制造部经理张宏毅按照公司规定组织制造部员工举行员工大会,每个月都会评选出3名表现好的员工做“品质之星”,去年,刘承东、李素国、陶能文3人均当选“品质之星”,张宏毅要求3员工在大会上发言5分钟,但因文化水平不高、不善言辞,未能达到张宏毅要求的“发言5分钟”,张宏毅当场宣布,只要3员工“学狗叫”就算“过关”。“张宏毅一直让我们站在那里”,3名员工介绍,张宏毅的行为已经粗暴侵犯他们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
克劳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辩称,评选、当选“品质之星”,并给“品质之星”颁奖的场面是轻松、鼓励、表扬、令人愉快的情境,而不是一个批判、气氛紧张的情境,更不可能是故意侮辱员工的情境,所以公司并未损害员工的名誉权。而且,公司并未指使任何人对员工做出侮辱名誉权的行为,张宏毅也否认侵害员工的名誉权、荣誉权,而且具有侮辱性质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南山法院认为,各种证据证明,张宏毅在主持“品质之星”活动中要求3员工学狗叫,存在侵犯3名员工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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