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案件如何取证

史小姐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班,由于怀孕遭到辞退。得知这一消息时,史小姐理智地向公司要求出具离职证明,并称新单位一般都要求看这一证明,事务所遂向史小姐出具了该证明。随后,史小姐持该证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由于史小姐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曾经被辞退,而事务所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该辞退是合法的,结果事务所败诉。
在辞退案件中,职工如果想较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采集相关的证据:
辞退证明  这方面最好的证据是单位向职工发出的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要求是原件,上面需要盖有单位的公章。一般的正规单位,在辞退职工时,皆会主动地向职工出示此通知。不出示此类通知的单位,一般是一些小型的或者成长型的公司。此类公司之所以不出具书面通知,原因较为复杂,有的是本身缺乏相关意识,有的本来就是想少给职工证据,以避免仲裁风险。当职工向单位索要此类证明时,需要采取委婉的方式。本案中史小姐所采用的方式,就比较可行。如果在职工索要的情况下,单位仍拒不出具,职工就可以考虑采用录音的方式来固定此类证据。录音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证据采集方式。
工资发放记录  辞退之后的经济补偿,发放标准多为职工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当然,月收入高于当地市平均工资3倍以上者,以当地市均工资的3倍为封顶。这样一来,职工如果想得到符合实际的经济补偿,可以主动地去采集这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以期获得真实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发放工资采用银行卡的方式,职工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前往银行,打印银行账户的对账清单,并要求银行柜台盖章确认真实性。切记需要柜台盖章确认,否则就有可能不被仲裁机关或者法院认可。
不同的案件,职工需要尽到不同的举证责任。针对不同的目的,职工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取证方式,以求取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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