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法 开除赔偿

       本人于2007年8月30日进入公司一直认真努力工。在2009年10月23日上夜班时,休息时间睡过头了十几分钟,公司要开除我,公司员工守则上没有睡觉开除这一条,明确规定有上班睡觉着计大过,罚两百元公司不安这条知行,一定要开除公司要不要赔偿,要赔偿多少?基本工资是850+1060工龄工资算公司要赔偿多少?谢谢!
    是需要赔偿的。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双倍工资补偿
    2、补发欠发工资和罚款
    3、没有缴纳保险的话补交报销
    4、如果没有提前30日通知辞退,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5、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6、没有法定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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