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上班13年,员工钟先生一直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11日,钟先生向公司提出离职并索要8万余元赔偿金。
投诉:13年没签合同
47岁的钟先生说,他进公司时就按照老板口头承诺:一个月全部工资800元,包吃住。“但后来才发现,原来公司除了自己外,其他人都签订了合同,并购买了保险。”钟先生觉得很不公平,“但因为是熟人介绍,一直不好意思向老板开口说出要求。”
前几天,公司老板突然找到钟先生,说今年要帮其购买社保。钟先生遂向老板提出:“不仅要买今年的,往年的也要一并补上。”被老板拒绝后,钟先生到劳动仲裁申诉,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并补上社保和加班费。“初步估算是8万元左右。”钟先生称,拿到补偿就离职。
老板:好心换来烦心
对于8万元的赔偿,该公司老板吴先生显然不同意。“双方说的都不算,让劳动仲裁处理。”吴先生表示,公司愿走法律程序。
吴先生称,当初因为是朋友介绍,也看到钟先生比较老实,所以让钟先生进公司做仓库管理员。“而且当时的口头协议老钟都接受,我才让他进来的。”吴先生称,平时待他不薄,本来这次也是好心帮其买社保,因为想着等他退休了,也会有一定保障。但没想到钟先生竟然做得这么绝,还变本加厉。
律师:只能从2008年算起
对此,广东林叔权律师表示,按照2008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此前有劳动关系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在该法规实施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在这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就要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针对这种情况,如果钟先生主张赔偿双倍工资,也只能是从2008年1月1日算起。对于钟先生的社保问题,可通过劳动仲裁协调解决。
珠海市劳动局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如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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