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对工伤、职业病的伤残等级确认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或职业病的确认意见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劳动者被认定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程序鉴定结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所依据的医学检查、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查诊断,复查诊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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