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李燕
徐晓林 早报资料
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花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然而,加多宝公司(旗下产品最著名的为红罐王老吉)上海区域的部分员工称,自己被公司“劝辞”,主动离职后年终奖当然泡汤,而若不主动离职接下来将被扣光奖金、调职异地。
昨天,加多宝公司否认存在裁员情况。
在加多宝工作了4年多的小林终于坐上了销售主管的位置。国庆以后,公司陆续有裁员的流言,但小林并未在意。然而,12月初,在年终奖即将到手时,这一流言成为现实。让小林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竟也在被裁之列。公司要求员工不用上班,并将支付12月的工资及奖金,但需要在12月底之前自动离职。
对于平均工资5000元的小林来说,根据常规,年终奖及花红总共有1万余元。小林当然不愿意放弃这本该属于自己的1万余元。况且,自己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明年年底才到期。而区域经理表示,不辞职公司也不会主动开除。但之后公司将开展大规模的严查,可能对员工进行调职。在小林看来,区域经理的言外之意就是说,不主动离职,就意味着薪水大幅下降、可能调职异地。
小林并不是唯一接到通知的人,其实,早在11月中下旬,金山区、松江区等区域的销售站点部分员工就接到了劝辞通知。
另一区域的销售主管LEE同属被劝辞之列。LEE在加多宝工作两年多,去年才刚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据LEE说,现在是青黄不接时期,员工离职就意味着失业,若是夏天,自己可以走得很“爽快”。
加多宝传讯部一名员工认为,小林可能对公司存在误解。
小林透露,上海区域总计不到500名员工,其中包括上海区的职能部门员工约200人、各站点及在加盟商和大卖场的销售人员约300人。“公司预计裁掉的150人几乎都是销售人员及文员。”
劝辞通知下达后,很多员工选择安静地离开。据早报记者目前掌握的数据显示,虹口站共计销售人员10人,劝辞7人,劝辞当天5人递交辞职申请;金山区共计11人,被劝辞3人,目前2人离职。
双方说法
员工:曾签过有关条款
“这一切是公司早就安排好了的。”小林说,这样的说法是有根据的。早在11月底,公司打印了一份《员工手册》补充条款,要求每个员工阅读并签字。然而,时至今日,小林才知道,公司此举其实目的在于其中一条。该条规定,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在合同履行期间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包括集团属下各分厂/各大区,员工应予以配合,调整后的薪资按本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有不成文的规矩,只要是下发的文件,阅读过都必须签字,因此我在补充条款上签了字。”小林说,但这并不能代表自己认可该协议,只表示自己曾阅读过该条款。
加多宝:人员流动很正常
昨日,早报记者向加多宝集团发去采访函,20时许,加多宝集团发来回函称,首先加多宝集团并不存在裁员情况,集团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的制定均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众所周知,加多宝集团近几年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企业正处于扩展期,人才作为企业的核心和根本,一直是加多宝集团所重视的。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存在一定的人员流动非常正常,也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每个公司都会存在一定比率的人员更替。在同行业内,公司的人员流动率一直处于正常水平。回函并未回答自动离职的员工是否还有年终奖及花红等问题。
专家观点
劳动关系专家:员工主动辞职难维权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表示,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来讲,加多宝集团的上述行为并无违规。他对劳动者的建议是,坚持,不要轻易地主动辞职,因为一旦主动辞职,在法律上,劳动者几乎无法维权。
彭光华分析,公司让员工放假在家、主动辞职并不违法,员工一旦主动辞职,公司一点责任都没有,且不用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虽然现在主流思想偏向于将年终奖认定为工资的一部分,只是迟发”,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部门目前仍然在就年终奖的定性进行探讨。如果认定为迟发的工资,那劳动者当然可以要求;但如果定性为额外收入或者奖金一类的,企业当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下发。
社会学专家:
公司在打“擦边球”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曲玉波教授表示,若员工所称的加多宝公司裁员行为属实,该集团的行为是在打擦边球。
曲玉波说,“公司仅考虑了对员工的法律责任,而放弃了道德责任。这不仅将破坏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还将导致企业的社会支持系统断裂。”如果是因为企业效益降低(裁员),这是公司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不利导致的,而公司要求员工来承担这一后果是对员工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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