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枞阳县中医院的护士潘平向医院递交了辞职报告,明确表示将于6月18日正式离职。6月26日,当潘平来到枞阳县中医院索要自己的护士执业证书时,却被医院告知要到7月1日后才能拿证离开。潘平说,这会让她失去新的工作。
护士:辞职时证件被扣下
24岁的潘平,家住怀宁县金拱镇。2010年9月16日,潘平经过考试进入枞阳县中医院工作,并签订了一份不定时劳动合同。
由于母亲身体不好,家人希望潘平能就近找一份工作,以便照顾母亲。为此,潘平于今年5月18日,向枞阳县中医院递交了一份辞职报告,明确表示将于6月18日离职。
递交了辞职报告后,潘平又参加了怀宁县人民医院的招聘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6月23日,怀宁县人民医院通知潘平7月1日上班。6月26日,潘平来到枞阳县中医院索要她的护士执业证书时,却被枞阳县中医院告知,要继续服务一段时间后才能拿证离开。没有护士执业证书无法到新单位报到,这让潘平一下子陷入了绝境。
医院:7月1日后才能离开
对于潘平何时才能离开,枞阳县中医院的许卫国院长表示,这需要等今年再招一批护士,待新招的护士试用一段时间后,潘平才能走。许卫国说,护理工作专业性太强,在新招的人没上班之前,潘平必须继续服务一段时间后才能离开。
对于为何不将潘平的护士执业证书交还她本人?枞阳县中医院办公室的王主任说,该院共有170名职工,其中去年新聘用人员的护士执业证书暂由医院统一保管,“潘平的护士执业证书可以拿走,但必须等到7月1日以后。”潘平表示,如果7月1日之前拿不到护士执业证书,意味着她将失去到怀宁县人民医院报到上班的机会。
说法:医院做法明显违规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的程玉伟律师认为,“上岗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其岗位资格的身份证书,具有人身专属性。
程玉伟律师认为,如劳动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职工要辞职的话,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已完成了辞职手续。枞阳县中医院将部分护士的执业证书暂由医院统一保管,不仅违反新聘用员工的真实意愿,也明显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潘平的遭遇,枞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殷队长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枞阳县卫生局的吴局长表示,将督促枞阳县中医院妥善处理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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