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高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两年以后,由于高某经常生病,承受不了工作的压力,并且觉得工资低,便准备辞职,公司看高某有辞职的想法,就提出与高某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同意了公司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高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认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高某提起仲裁,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高某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点评
公司虽然与高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是公司首先向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向高某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案中,如果是高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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