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的书面材料有一项是介绍信,请问下这个介绍信是指申请人的介绍信还是指代交申请人材料的介绍信呢? 张滔转载 2008/03/14 劳动维权 64 次阅读 答: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介绍人事专员去受理点办理有关手续。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申请人的父母、公婆是否可以办理随员证? 下一篇: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是否有年龄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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